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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深圳湾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国函〔2006〕13号)

时间:2020-01-01 01:56来源:国务院 索引号:000014349/2006-00243 点击:1676 次
索 引 号:000014349/2006-00243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海关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2006年02月28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深圳湾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发文字号:国函〔2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6-0024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06年02月28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深圳湾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9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深圳湾
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

国函〔2006〕1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深圳湾口岸对外开放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湾口岸对外开放。口岸性质为:国际客货公路口岸,全天24小时开放。

二、同意深圳湾口岸设立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机构(均为处级),分别隶属于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三、深圳湾口岸正式对外开放前,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粤港两地政府协商后再正式开通。

国务院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文有删减)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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