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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设立淄博、潍坊海关的批复(国函〔1988〕115号)

时间:2018-07-03 06:51来源:国务院 索引号:000014349/1988-00001 点击:607 次
索 引 号:000014349/1988-00001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海关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1988年09月13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设立淄博、潍坊海关的批复发文字号:国函〔1988〕115号发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8-0000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8年09月13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设立淄博、潍坊海关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8〕115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4日
主 题 词: 山东 海关 机构


国务院关于设立淄博、潍坊海关的批复

国函〔1988115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淄博、潍坊海关的请示》(鲁政发[1988]66)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淄博、潍坊海关(均为处级)

  二、人员编制八十人,其中淄博海关四十人,潍坊海关四十人。所需人员在海关系统和当地党政机关内调配,不从社会上招收。

  三、所需的办公、生活用房和开办费,由淄博、濮坊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检查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具体事宜,请你省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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