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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丹东港大东港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问题的批复(国函〔1987〕210号)

时间:2018-07-03 14:45来源:国务院 索引号:000014349/1987-00119 点击:3663 次
索 引 号:000014349/1987-00119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海关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1987年12月28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丹东港大东港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问题的批复发文字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7-00119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7年12月28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丹东港大东港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7〕210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2月27日
主 题 词: 口岸 开放


国务院关于丹东港大东港区

对外国籍船舶开放问题的批复

国函〔1987〕210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丹东港大东港区对外轮开放的请示》(辽政发〔1987〕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丹东港大东港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有关外国籍船舶进港航线和开放港区范围等问题,由你省和沈阳军区提出方案,报总参谋部和交通部审批后实施。

二、同意丹东港口岸检查检验等单位人员编制为二百零九人。检查检验单位的办公、生活设施和海员俱乐部等建设经费,一九八八年由国家补助七十万元,不足部分由你省和丹东市负责解决。

三、其他有关具体事项,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部联合发文通知。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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