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angwengen.cn

问根消防安全知识网

当前位置: 消防安全知识 > 国情 >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的批复(国函〔1987〕37号)

时间:2018-07-03 20:11来源:国务院 索引号:000014349/1987-00075 点击:1454 次
索 引 号:000014349/1987-00075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1987年02月24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的批复发文字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7-0007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7年02月24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7〕3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28日
主 题 词: 计划 体制 改革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实行

计划单列的批复

国函〔1987〕37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对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的请示》(浙政发[1986]1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宁波市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沿海港口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正在逐步提高。为了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沿海开放港口城市的作用,国务院决定对宁波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并继续在宁波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对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后,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宁波市要努力发挥自身优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计划单列的具体事宜,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与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商定。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