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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设立合肥海关的批复(国函〔1987〕127号)

时间:2018-07-03 23:01来源:国务院 索引号:000014349/1987-00007 点击:3174 次
索 引 号:000014349/1987-00007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海关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1987年07月25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设立合肥海关的批复发文字号:国函〔1987〕127号发布日期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7-0000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7年07月25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设立合肥海关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7〕12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4日
主 题 词: 海关 机构


国务院关于设立合肥海关的批复

国函〔1987〕127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五月三日《关于再次请求设立合肥海关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合肥海关。

二、合肥海关人员编制五十人。人员来源,在现有党政机关人员中调剂,不在社会上招收。所需办公、生活用房及开办费,由你省负责解决;交通工具、检查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具体事宜,请你省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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