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angwengen.cn

问根消防安全知识网

当前位置: 消防安全知识 > 国情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海口港口岸扩大开放范围的批复(国函〔2004〕87号)

时间:2019-12-31 18:25来源:国务院 索引号:000014349/2004-00243 点击:866 次
索 引 号:000014349/2004-00243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海关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2004年10月14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海口港口岸扩大开放范围的批复发文字号:国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4-0024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04年10月14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海口港口岸扩大开放范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2004〕8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3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海口港口岸
扩大开放范围的批复

国函〔2004〕87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扩大海口港口岸对外开放水域问题的请示》(琼府〔2001〕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口港口岸扩大开放范围,扩大开放后的海口港口岸分海口港区和马村港区。海口港区范围为:东经110°15′00″、北纬20°01′48″,东经110°15′00″、北纬20°08′48″,东经110°21′00″、北纬20°09′48″,东经110°21′00″、北纬20°04′12″共4点与岸线之间水域,其中海军秀英港军事设施保护区除外。马村港区范围为:东经110°01′21″、北纬19°57′21″,东经110°01′04″、北纬19°57′39″,东经110°01′04″、北纬20°06′26″,东经110°10′02″、北纬20°08′00″,东经110°10′02″、北纬20°03′48″共5点与岸线之间水域,其中海南军区海口油料仓库军事设施保护区除外。有关军事设施安全保密等具体事宜,由你省与当地军事部门商定。

二、海口港口岸扩大开放后,同意设立海关、检验检疫和边检机构。

三、海口港口岸扩大开放前,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正式对外公布。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四日          

(本文有删减)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