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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

时间:2018-04-19 23:03来源:福建泉州消防支队 作者:吴文霞 点击:967 次
讲解消防安全常识指导整改日前,泉州市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社会火灾防控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公安局明

泉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讲解消防安全常识

泉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指导整改

日前,泉州市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社会火灾防控工作。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公安局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开展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出租房“四个一律”和电动车“三个绝不能”措施,即:凡是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住宿场所;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夜间值守和值班;凡是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电动车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要积极推广安装使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提高物防、技防水平。对发现的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特别是违规住人的,必须依法查处、督促尽快整改。

连日来,各地公安机关也严格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下发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逐级落实整治责任,并组织基层派出所民警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对辖区内的出租房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检查基础台帐,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地消防部门也充分发动乡镇(街道)、居(村)委会、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划区分块,逐家逐户摸清出租房消防安全情况,并登记造册。针对不同类型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发现一家,坚决整改一家,决不心慈手软,在社会上营造高压的整治态势。

在整治期间,各地还分批约谈出租房出租人,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督促出租人及承租人双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承租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同时,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发动消防志愿者、网格员、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群防群治力量,携带《出租屋火灾防范》等宣传资料,深入各城乡结合部、镇(乡)、村(居)等地逐一分发宣传,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火灾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

目前,全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至9月30日。(吴文霞)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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