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新的物资管理
机 构 筹 备 组 的 通 知
国发〔1987〕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我国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步伐,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新的物资管理机构筹备组,由柳随年同志任组长,丁孝浓、陆叙生、凌毓勋同志任副组长。筹备组自通知之日起,开始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国家物资局。特此通知。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