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提高外宾、华侨
和港澳同胞火车票价问题的批复
国发〔1979〕207号
铁道部:
你部一九七九年二月二日《关于提高外宾、华侨和港澳同胞火车票价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提高对外宾乘坐火车的客票票价。外宾客票比现行票价提高百分之七十五;行李包裹运价相应提高。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仍执行现行票价。
二、对外宾提高火车票价后,要相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车内设备水平。
三、新订的外宾火车客票票价自一九七九年九月一日起实行。
四、铁路对外营业的外汇分成问题,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国务院 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