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时间:2018-06-27 11:44来源:国务院 索引号:000014349/2016-00192 点击: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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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16-00192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2016年09月17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发文字号:国函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6-0019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文机关: |
国务院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17日 |
标 题: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国函〔2016〕162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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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国函〔2016〕16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你部《关于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请示》(建城〔2016〕14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6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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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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