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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云南磨憨口岸的批复

时间:2018-07-02 21:25来源:国务院 索引号:000014349/1992-00165 点击:1763 次
索 引 号:000014349/1992-00165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其他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1992年03月03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云南磨憨口岸的批复发文字号:国函〔1992〕19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2-00165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2年03月03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云南磨憨口岸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2〕19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13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云南磨憨口岸的批复
国函〔1992〕1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勐腊为国家口岸的请示》(云政发〔1990〕1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放磨憨口岸。
  二、磨憨口岸联检场地及增加人员所需办公、生活用房的投资和开办费,由地方政府解决,检查检验单位业务用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各主管部门解决。
  三、磨憨口岸开放前,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正式对外公布。

                             国务院
                          一九九二年三月三日
  (本文有删减)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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