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angwengen.cn

问根消防安全知识网

当前位置: 消防安全知识 > 国情 >

国务院关于设立新会海关、商检、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批复(国函〔1988〕45号)

时间:2018-07-03 10:08来源:国务院 索引号:000014349/1988-00022 点击:2759 次
索 引 号:000014349/1988-00022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海关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1988年03月13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设立新会海关、商检、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批复发文字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8-0002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8年03月13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设立新会海关、商检、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8〕45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4日
主 题 词: 海关 检验 机构


国务院关于设立新会海关、

商检、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批复

国函〔1988〕4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关于在新会县设立海关及商检和动植物检疫机构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新会县设立海关、商检、动植物检疫机构。

二、人员编制九十三人,其中海关六十人,商检二十人,动植物检疫十三人。此外,县口岸办增加三人,在地方编制内调剂解决。所需人员从现有党政机关人员中调配,不从社会上招收。

三、以上机构所需办公用房和生活设施,由地方负责解决;交通工具和检查仪器设备,由各主管部门解决。

具体事宜,请你省与各主管部门商办。

国务院                  

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