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1988〕2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原则同意唐山市2000年城市总体规划。
唐山是冀东重要中心城市,能源、原材料工业发达。今后应利用重工业基地的优势,积极发展科技、文教事业及其他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环境质量,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多种功能作用,将唐山市建设成科技发达、经济繁荣、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一九七六年唐山地震后,在全国各地的支援下,唐山人民按照中央批准的震后复建规划重建家园,现已形成比较合理的组团式城市格局。同意这次规划中提出的控制中心区,积极发展新区,完善、调整东矿区的原则,中心区人口到2000年应控制在五十五万人以内。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高度重视唐山市的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市区内对居住环境污染严重、在原地不适宜扩建或经治理仍不能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工厂,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迁出市区;市区内因采煤造成的塌陷区、水坑,要进行综合环境整治。陡河水库是唐山市主要生活用水水源地,要加强水源保护,不得在库区建设污染水体的设施。
二、认真实施有关抗震防灾的各项规划措施。要保持足够的绿化空旷地和抗震疏散的通路;要严格控制市中心现有京山铁路以南地区的发展。新区至丰润县城关,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000年以前不宜向京秦铁路以南、唐丰公路以东的地区发展。中心区南新路以南、采煤波及线范围内,必须留出煤柱,保证城市对外交通出口、城市主干道不受波及、阻断。京山铁路改线工程应抓紧收尾,尽快发挥效益。
三、大力提倡节约用水。抓紧对开辟新水源的勘察和研究工作,落实规划用水量;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中心区不宜再安排用水量大的工业项目。
四、大力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充分利用陡河两岸及市区山地,增加绿地面积,美化环境;逐步开发、完善市区内的成片绿地和绿化带,以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化系统。积极开辟远郊风景旅游地,为对外开放、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五、唐山军用机场对市区噪声干扰较严重,待条件成熟后应考虑搬迁。未迁前,驻军要尽量减少飞行日和起降架次。城市建设要保证机场净空要求。
六、抓紧开展详细规划工作。补充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对市域内远期有条件建设的大型项目,要综合考虑城市建设、企业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从规划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七、加强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在唐山市的党、政、军、民各级单位都要服从城市统一的规划管理,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共同努力,把唐山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国务院
一九八八年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