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批复
国函〔1985〕6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标准局、国家商检局:
你们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报送的《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