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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91〕60号)

时间:2018-07-12 00:26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索引号:000014349/1991-00064 点击:3406 次
索 引 号:000014349/1991-00064主题分类:国务院组织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1991年09月20日标  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协调领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1-00064 主题分类: 国务院组织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1年09月20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1991〕6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28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9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机电设备进口的宏观管理,发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在进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克服政出多门的现象,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协调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审议机电设备进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机电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研究机电设备进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及引进工作中有关技贸结合、合作制造和消化吸收、国产化等事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调整机电设备进口税则、税率的建议;检查、监督和指导机电设备进口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日          

(本文有删改)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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