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91〕60号)
时间:2018-07-12 00:26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索引号:000014349/1991-00064 点击: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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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1991-00064主题分类:国务院组织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1991年09月20日标 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协调领
索 引 号: |
000014349/1991-00064 |
主题分类: |
国务院组织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
发文机关: |
国务院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1991年09月20日 |
标 题: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国办发〔1991〕60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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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9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机电设备进口的宏观管理,发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在进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克服政出多门的现象,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协调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审议机电设备进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机电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研究机电设备进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及引进工作中有关技贸结合、合作制造和消化吸收、国产化等事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调整机电设备进口税则、税率的建议;检查、监督和指导机电设备进口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日
(本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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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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