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为先进集体 在黑龙江鹤岗市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中,萝北县消防大队被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2017年度“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 近年来,萝北县消防大队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全面加强部队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大队围绕创建"和谐警营、文明警营"这一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统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紧紧抓好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工作的同时,广大官兵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视人民如父母,把驻地为故乡",与驻地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积极投身驻地经济建设,成立"爱心基金",开展爱民、为民、亲民、助民活动。大队经常带领战士到敬老院,和老人交流谈心,为孤寡老人打扫卫生,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积极组织官兵与警民共建单位开展联欢活动,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和为民服务活动,进一步密切了警政警民关系,树立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萝北县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将以此次荣誉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为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