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职责彰显法治政府要义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应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 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唐钧认为,从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所担负的职责看,应急管理部的组建既符合机构改革的要求,也适应应急管理专业的要求。“机构改革的要求是精简、高效、廉洁,这也是法治政府的要义之一;应急管理专业的要求是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运转高效”。 对于组建应急管理部所体现的法治政府精简、高效要求,业内专家也作出了具体分析。 沈荣华认为,改革前的国家安监总局注重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其行政职责范围比较有限。应急管理部的职责既包含了国家安监总局的职责,同时又收纳了许多新的职责,比如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等,这其实是一种职责整合,有利于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也可以进行综合性防灾救灾,显著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 相较于曾经的应急管理部门,王宏伟向记者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过程中,日益复杂的社会系统释放出大量的复杂性风险,这迫切需要一个统一领导、权责相匹、高效权威的国家机构对应急事务加以统筹和协调。为了整合各方面力量共同应对复杂性风险和突发事件,我国曾成立了多个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包括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水利部、民政部、国家地震局和林业部。这些机构的存在与应急办存在着职责上的交叉、重叠。“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将这些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责整合进去,可以进一步消除应急管理体制的痼疾,使应急管理事业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应急管理事业新的景象正在到来”。 “总的来说,应急管理部整合了多个部门的职责,而实际上每个部门各有优势,有的部门在信息管理上经验很丰富,有的部门在风险防控上做的很到位,有一些在快速响应上达到了国际水准。我们相信,这些部门组在一起,各自优势如果能叠加起来,对于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是一个聚合效应。”唐钧说。(记者赵丽实习生靳雪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