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步成为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截至目前中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达2.5亿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电动车充电、存放等安全问题,也成为困扰居民社区,特别是高层建筑居民社区的一大消防安全难题。由于电动车引起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仅2011、2012、2013三年间,全国各地消防部门统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就有799起之多,共造成95人死亡,58人受伤。由此可见,电动车的使用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防范工作,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安部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现全文刊载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通告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行动持续到年底 重点治理三种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电动车治理工作力度,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本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重点治理三种情况 在此次为期6个多月的专项治理工组中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三种情况成为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期间,全市消防部门在对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中,将重点检查发现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的。推动在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库(棚),并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在此基础上,全市消防部门将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并组织基层力量广泛开展入户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市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居民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防止发生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