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高层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4月14日,桐庐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富春峰景高层住宅小区开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重点检查富春峰景高层住宅小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控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且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消防设施、水泵房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每日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车道、登高场地是否被占用,是否建立健全应急疏散预案等情况。期间,对该物业微型消防站进行拉动测试,检查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和微型消防站人员实战能力。 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发现该小区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该小区管理单位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被责令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 检查结束后,大队执法人员提醒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日常火灾防控工作和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升高层住宅小区抗御火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