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无证办学存安全隐患 近日,三门县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三门县珠岙中心幼儿园,租在一家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厂房,未办理消防手续,存在消防隐患,请求消防部门实地进行核查。接到举报后,三门消防大队派出两名消防监督员赶赴现场对举报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经查,被举报的珠岙中心幼儿园位于三门县珠岙镇珠溪路,该单位无法提供相应的消防审批手续。经询问,该幼儿园未经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针对该违法行为,执法监督人员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拟定对该单位受案处理并实施“三停”,要求该单位尽快按照程序补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单位实施处罚。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