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楼位于高层民用建筑 厨房违法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台州市消防监督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在对位于海游街道的心湖国际一楼的三门瑾之轩海鲜楼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厨房部位正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6要求,违反了《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现场还存在疏散通道堵塞,遮挡消火栓等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消防安全。 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对此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场所的厨房部位实施临时查封,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责令该单位负责人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立即组织整改,确保整改期间单位的消防安全。 目前,该场所处于停止营业整改状态,单位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下一步,消防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监督管理,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火灾隐患“零迁就”,继续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清剿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