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现场 为深入推进夏防工作开展,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做好辖区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月9日上午,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消防部门执法监督人员对额敏县华康医院的违法行为进行临时查封,责令医院负责人限期整改火灾隐患。执法监督人员在对华康医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场所实施了临时查封。查封现场,执法监督人员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详细阐述其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在宣读依法执行临时查封决定书以后,执法监督人员要求该场所限期抓紧落实隐患整改,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依法告知当事人整改后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解除查封。如该酒店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的部位或场所,消防大队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