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检查现场 4月3日,新疆克拉玛依区公安消防大队接到市民投诉举报称建工小区内一车库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危险品,经核实情况属实后,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库实施临时查封。 大队监督人员达到现场后发现车库内存放并储存大量雷管、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小区居住人员比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直接会威胁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当场依法对该车库实施临时查封。并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同时,责令当事人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车库当事人听取大队监督人员耐心细致的普及消防法律知识后,深刻的意识到了私自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表示将积极整改并清除火灾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