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执法依据 现场查封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遏制火灾事故发生,5月8日,奉化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奉化溪口雷孟德大酒店进行临时查封。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雷孟德大酒店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酒店房间设置软包、楼梯间使用地毯等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该材料的防火性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严重威胁员工及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针对该情况,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四项之规定,依法对该酒店进行临时查封。 在查封现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告诉其负责人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与依据后,在酒店大门贴上了封条,整改后经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开展铁腕治隐患的排查整治行动,确保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