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开展消防检查 4月27日晚,仙居县消安委办联合街道对辖区内各沿街商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查、大整治行动。期间,检查人员来到位于安洲街道西门街389号某花店时,发现花店阁楼存在住人现象,按照规定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要实行硬隔离,检查人员要求花店老板娘王某把床铺搬离,王某态度恶劣拒不整改。 随后,检查人员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与检查人员决定对花店进行停电查封,并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在花店门口张贴封条,告知等整改到位之后再申请解封,当时王某从店里开门出来,将门口的封条撕毁。民警再次将店门查封,并告知王某及丈夫王某某不要将封条撕毁,否则将拘留。王某不听劝阻又将张贴的大门打开,把封条撕毁,王某当场被民警带回所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私自拆毁或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因王某经营的店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将店铺查封后,店主不但没有整改,还擅自将封条二次撕毁,店主王某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3天的处罚。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