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泉州开发区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清濛幼儿园一楼仓库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大队立即组织监督人员到该单位进行核查。 当天下午,消防大队监督人员按照举报信息来到清濛幼儿园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幼儿园属于承租单位,承租部分为一层部分及二至四层,一层仓库部分则为其他机电公司承租作为仓库使用。其中,仓库内堆放的货物为铁件及废弃用空瓶,未发现堆放易燃易燃品,举报内容不属实。 在对现场进行核查的同时,大队监督人员对该单位就如何做好日常防火工作,如何对仓库内部火灾隐患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意见,并要求单位负责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日常防火巡查,确保安全无虞。 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大队立即联系举报人,将核查情况和结果告知举报对象。(黄阿兰洪水源)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