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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存“三合一”隐患 泉州开发区消防依法查处

时间:2018-07-27 22:02来源:福建泉州消防支队 作者:黄阿兰 洪水源 点击:863 次
近日,泉州开发区一家便利店因存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三合一”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依法查封并处人民币11000元罚款。日前,消防监督员对位于泉州经济技

近日,泉州开发区一家便利店因存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三合一”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依法查封并处人民币11000元罚款。

日前,消防监督员对位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宏街264-266号,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西侧夹层里设置铁架床作为员工宿舍使用,存在警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典型的“三合一”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万一便利店着火,就威胁到了夹层内住的员工,这是非常危险的……”,消防监督员对场所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停产停业,并处予人民币11000元的罚款。

“主要是为了便利,就在店内夹层设置员工宿舍,我们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我们会马上整改,立即组织人员搬空。”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对待消防安全问题,马上进行整改。下阶段,消防大队监督员会对该场所隐患整改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完毕。(黄阿兰洪水源)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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