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查封现场 图为查封现场 图为查封现场 为进一步推进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9月10日,贵州大方消防依法对贵州绅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中心进行临时查封。 消防监督员来到位于大方县百里杜鹃大道中段旁贵州绅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绅达广场销售中心)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贵州绅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中心用房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其芯材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标准。不符合建筑物耐火等级和建筑设计防火相关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会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相关规定决定对贵州绅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绅达广场销售中心)的员工宿舍、厨房操作间、办公室实施临时查封。 在查封过程中,消防监督员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宣读《临时查封决定书》,告知了查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诉和申辩,在该项目部负责人表示对消防部门作出的临时查封无异议后,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对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贴了封条进行临时查封处理。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