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室无人值班 依法进行处罚 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9月1日,临安消防大队会同公安派出所、双基大队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对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樱花雅苑高层小区进行处罚。 期间,检查人员在对位于临安区玲珑街道白沙路97号的樱花雅苑高层小区检查时发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自离岗。等了十几分钟,打电话给值班人员,他才匆匆从小区外赶来。“你今天消防控值班,怎么擅自跑出去了?”“刚刚有点事出去买东西了。”“消控室是火灾扑救时的信息、指挥中心,也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便于第一时间汇总火情,采取各种措施处理。”检查人员当即对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消控室值班人员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临安消防大队依法给予该小区管理公司浙江万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2000元。 该物业公司负责人也深刻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表示今后一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