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封 现场查封 近日,桐庐消防大队联合县公安局、商务局和城南街道消安办对桐庐龙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营管理的朝霞美食街内涉及未关停的8家店铺实施强制查封。 前期,桐庐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在对桐庐龙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营管理的朝霞美食街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停业。在之后的三停核查和催告核查中,该管理公司管理的美食街仍然未执行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桐庐龙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营管理的朝霞美食街内8家涉及未关停的店铺实施强制查封。 通过此次强制执行未停业行为,有力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和对火灾隐患存有侥幸心理的单位。下一步,桐庐消防大队将持续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