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执行任务时被堵,与私家车发生剐蹭后通过。本版供图/南充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 消防车剐蹭违停车辆律师:违停车担责 四川南充一消防车出火警遇违停车辆剐蹭通过,交警不认定其为交通事故 近日,一辆消防车剐蹭私家车的视频引发网络关注。视频中,数辆消防车在通过一狭窄道路时剐蹭私家车驶过。7月9日,四川南充消防支队发布通报称,事发时因正在执行任务,两辆私家车堵塞通道,由于救援情况紧急,救援车辆与私家车发生剐蹭后前往救援现场。 对此,南充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赵彬表示,车辆乱停导致消防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发生碰撞,不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属于过失行为,但此次事件无法认定消防车是过失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故对车主询问的相关责任认定不予受理。 现场多车剐蹭受损 7月9日,四川南充消防支队发布通报称,7月9日10时33分,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门坝瑞露佳都小区25楼一厨房着火。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育英路消防中队4车20人前往现场处置。 10时35分,当救援车辆行驶至育英路五星小学门口时,通道被私家车堵塞,救援车辆无法行驶通过。消防官兵及现场交警喊话挪车无果后,消防车在通过时与两辆违规停放的私家车发生剐蹭。由于救援情况紧急,消防人员先行前往救援现场。 现场视频显示,一辆消防车贴着一辆私家车缓慢移动,消防车前方有交警指挥交通。其中一辆私家车后保险杠一角发生凹陷,另一辆红色私家车的前保险杠已经从车上脱落。另有多张图片显示,一辆消防车右前侧踏板断裂,多处喷漆被剐掉,消防车左后方车身有多处划痕。 剐蹭发生后,一红色私家车车体前半部分受损严重。 消防员:喊话挪车未果 顺庆消防大队育英路中队副中队长刘凯告诉新京报记者,9日上午他接到指挥中心出警命令,一高层楼房25楼发生火情,救援车立即从中队赶往起火地点,刚出门不到30米,在育英路五星小学门口时,发现有多辆私家车、摩托车违规停放,救援通道被堵塞。 消防队员下车一边腾挪堵塞通道,一边与交警一起喊话私家车主,让其腾挪车辆。“第一辆车比较小,就开过去了,后面几辆车更长、更宽,实在是过不去。我又给报警人打电话,他又说不清楚火情,我们很着急。”刘凯称,高层起火属于特殊建筑,需第一时间处理。而报警人在电话中强调“烟雾很大,已向邻居求助”。紧急时刻,道路上仍有两辆私家车堵在路口,无法联系上车主。 堵塞4分钟后,消防车辆只能强行剐蹭着两辆私家车驶过,前往报警地点。“路上我再给报警人打电话,说邻居已经帮他灭火了,我们就折返了。” 刘凯说,无人挪车的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但当时火灾地点在25楼,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电话那头的报警人比较慌张,对火灾情况也说不清。无奈之下,消防车只能强行通过。 交警:非交通事故责任不予认定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赵彬告诉新京报记者,近期育英路正在修路,但已经留出车辆通行的宽度。此外,附近有一所小学,许多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一般都是即停即走,因此路段有时就会非常拥挤。 赵彬介绍,这条路有5个禁止停车的标志牌。事件发生前,路面大部分已被私家车占据,只剩下一条狭窄通道。消防车经过时,因为车辆体型较大,无法通过,消防员和交警立马协调车主挪车,但有两辆轿车车主联系不上,情急之下,消防车只能剐蹭着两辆私家车通行。由于两辆私家车车体移动,导致另一辆停靠较近的车辆也受损,一共三辆车在该事件中受损。 9日下午,三辆车因违规停放各被罚款150元,车主均已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那两个车主也表示很抱歉,说不应该乱停乱放阻碍消防车通行。”赵彬称,两名车主同时也询问了自己车辆受损后应如何认定责任理赔,交管部门认为,车辆乱停导致消防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发生碰撞,不是交通事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故向对方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对方已认可签字。 赵彬表示,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属于过失行为,但此次事件无法认定消防车是过失行为。为了保护更大利益,消防车此行为可以理解。而交警部门不出具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修车费只有私家车主自己负责。” ■追访 消防队保留向私家车追责权利 顺庆消防大队育英路中队副中队长刘凯称,网络上网友称受损消防车价值一两千万情况不实,实际上受损消防车属于抢险救援车,价值在一两百万左右,“我问过维修师傅,剐擦得不严重。”目前消防队保留向这两辆私家车追责的权利,截至发稿时,私家车主尚未联系消防队。 刘凯表示,因为执行任务和私家车发生剐蹭还是第一次。此前也有因车辆占据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无法进入火场救援的情况。此时,消防员只能下车步行侦查火情,铺设水袋灭火救援。由于救援时间被耽搁,救援难度也会随之增大。 “如果小区门口离楼房远,要走7、8分钟,拿铺设水带需要的时间就更久了,人命大于天,可能几分钟也会误了大事。”刘队长呼吁车主不要占用消防通道,阻挡灭火救援。及时避让正在处理险情的消防车,保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尽可能地为百姓多挽回一些损失。 ■律师说法 消防部门车辆不应被“白撞”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刘昌松律师称,私家车停放堵塞消防通道,既违反“道交法”又违反“消防法”,而后者的责任要重得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该法又规定,单位违反该规范的,除责令改正外,消防主管部门还应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该规范的,也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即拖车费及拖后的停车费,都由行为人承担。 刘律师表示,消防部门的车辆不应该“撞了白撞”,应对私家车的违停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并赔偿消防车辆剐蹭的损失,私家车主理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表示,如果在紧急避险情况下,消防车与正常停放的车辆发生剐蹭,事后消防部门可以给予合理补偿。但若私家车违法停放造成阻塞救险通道,非但不给予补偿,消防部门还可依据《消防法》给予私家车主行政处罚。张新年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因私家车违章停车所蒙受损伤,保险公司一般不会予以理赔。(新京报记者张彤实习生刘名洋)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