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
胡玉敏等39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5〕29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1名同志海关副总监关衔:
胡玉敏(女) 中央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长
二、以下6名同志关衔由二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
刘石桥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巡视员
郑叔平 海关总署监管司巡视员
张常麟 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巡视员
刘晓平 拱北海关副关长(正局级)
杨树林 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正局级)
于 申 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三、授予以下4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李若琦 南宁海关调查局局长(副局级)
高福源 南宁海关助理巡视员
邹化才 重庆海关副关长
王文喜 拉萨海关副关长
四、以下28名同志关衔由三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
姜 皓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副司长
康 慧(女)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助理巡视员
周 斌 海关总署调查局副局长
王 炜 海关总署调查局副局长
奎自强 海关总署督察内审司督察特派员(副局级)
薛 屹 监察部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副局长
高 云 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黄振邦 海关总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助理巡视员
解进勇 北京海关副关长
刘来久 天津海关副关长
王 杰 上海海关副关长
卞祖耀 浦东海关关长(副局级)
徐久安 上海海关助理巡视员
薛金楼 南京海关副关长
王 宁 厦门海关调查局局长(副局级)
孔令鸿 青岛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常开建 郑州海关副关长
沈晓红(女) 长沙海关副关长
陈小颖 广州海关副关长
李振山 广州海关助理巡视员
邝鹏俊 深圳海关助理巡视员
欧阳建中 汕头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钟万明 黄埔海关副关长
张 林(女) 成都海关调查局局长(副局级)
窦志民 成都海关副关长
须卫平(女) 贵阳海关副关长
赖百源 贵阳海关助理巡视员
陈传凯 拉萨海关助理巡视员
国务院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