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湖南省
怀化地区山区开放开发试验区列为
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批复
国函〔1990〕9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湘政〔1990〕9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你省怀化地区山区开放开发试验区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重点探索山区综合开发与改革的路子。试验中的具体问题,请与农业部、林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联系。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支持。
国 务 院
一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