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angwengen.cn

问根消防安全知识网

当前位置: 消防安全知识 > 国情 >

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机构编制的批复(国函〔1987〕137号)

时间:2018-07-03 21:26来源:国务院 索引号:000014349/1987-00002 点击:401 次
索 引 号:000014349/1987-00002主题分类:国务院组织机构\其他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1987年08月07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机构编制的批复发文字号:国函〔1987〕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7-00002 主题分类: 国务院组织机构\其他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7年08月07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机构编制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7〕137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3月24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

机构编制的批复

国函〔1987〕137号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

你委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九日《关于清理非常设机构和建立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的请示》及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二日的《补充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留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撤销其设在各部门的九个专业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办公室,将其日常工作和专职人员并入全国储量委员会办公室,组建为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司局级),作为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由地质矿产部领导。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仍使用事业编制,编制人数六十人。

二、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的任务不变。为便于工作,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一般可以单独行文,接收有关文件、电报和资料,参加有关会议。

国务院                

一九八七年八月七日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