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为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定调整海关关税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特别关税(包括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税率和修订进出口税则税目、税号的方案;批准有关国家适用税则优惠税率的方案;审议上报国务院的重大关税政策和对外关税谈判方案;提出拟订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方针和原则,并对其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副主任:楼继伟 (财政部副部长)
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龚 正 (海关总署副署长)
于广洲 (商务部副部长)
委 员:李盛霖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于宗林 (国防科工委副主任)
李 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娄勤俭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齐景发 (农业部副部长)
崔俊慧 (税务总局副局长)
宋大涵 (法制办副主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办公室主任由财政部税政司司长朱振民兼任。
今后,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成员需作调整,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任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