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禁毒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9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芳(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
副组长:顾林昉(公安部副部长)
席德华(国务院副秘书长)
胡熙明(卫生部副部长)
钱冠林(海关总署副署长)
成 员:秦华孙(外交部国际司司长)
李德洙(国家民委副主任)
俞 雷(公安部副部长)
范宝俊(民政部副部长)
佘孟孝(司法部副部长)
刘积斌(财政部副部长)
洪绂曾(农业部副部长)
刘广运(林业部副部长)
谷永江(经贸部副部长)
金同珍(国家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黄曙海(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
徐惠滋(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周玉书(武警部队司令员)
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办公室主任由俞雷同志兼任。
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国家禁毒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为委员会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