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牧渔业部
关于做好蝗虫防治工作紧急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86〕12号
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安徽、山西、天津、新疆、内蒙古、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农牧渔业部《关于做好蝗虫防治工作的紧急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情况请及时告农牧渔业部。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二月六日
关于做好蝗虫防治工作的紧急报告
国务院:
建国以来,我国治蝗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蝗虫发生面积已从解放初的六千万亩压缩到一千多万亩,蝗区基本得到改造,控制了蝗灾。这项成绩在国际上影响很大。
近年来,有的蝗区由于干部思想麻痹,放松了对治蝗工作的领导,蝗虫又有滋长蔓延的苗头。一九八三年开始,山东的长青、寿光、东明,河北的黄骅、岗南水库,河南的长垣、封丘,山西的芮城、永济,新疆塔城等地出现了大面积群居型蝗虫。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九月天津北大港水库出现了东亚飞蝗起飞的严重情况。飞蝗在河北省黄骅、盐山、献县、孟村四个县和两个国营农场降落,有十几万亩芦苇被吃光,一万多亩农田受害。遗蝗范围东西宽六十华里,南北长二百余华里,面积二百五十万亩左右。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出现蝗虫起飞,如不采取紧急措施,不仅在经济上将造成重大损失,而且会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
为了防止蝗虫起飞,并逐步根除蝗害,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部署,狠治夏蝗,控制秋蝗。天津北大港蝗虫起飞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黄河出海口(山东东营市),黄河滩(山东东明,河南长垣、封丘、兰考、中牟),沿海洼地(河北黄骅、海星,山东寿光),水位不稳定的湖、库、洼淀(山东和江苏的微山湖、下汲湖,河北南大港、岗南水库,天津北大港、独流碱湖、七里海)及淮河分洪道等重点蝗区,开春后要立即组织治蝗队伍,侦查蝗情,争取在四、五月份备足药械,坚决把夏蝗消灭在三令以前,抑制秋蝗,控制其危害,决不能让蝗虫起飞。
根治蝗害要贯彻“改治并举”的方针,农业部门要与水利、农垦等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制订改造蝗区的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蝗区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彻底根除蝗害滋生的条件。
二、及时解决治蝗经费问题。治蝗工作带有救灾性质,大多数蝗区是国有荒滩、苇洼地,需要发动群众开展防治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对重点地区应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补助,用于购置药械。蝗害严重的地方经费确有困难的,可报上级财政部门酌情补助。
三、为了做好蝗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各有关蝗区要加强重点治蝗站的建设,充实人员,配备必要的施药器械和交通工具。按蝗区面积配备必要的查蝗治蝗人员,组织好治蝗队伍。农业部门要抓紧进行技术培训,对新的治蝗人员要普遍培训一次。各级植保部门应坚持“开方卖药”,作好技术服务工作。
四、我部拟于近期召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的治蝗工作会议,落实治蝗任务,制订防治措施。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蝗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执行。
农牧渔业部
一九八六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