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7时3分,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振翔巷53号二楼发生电动车着火灾情。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后成功将火扑灭,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因住户李某某在居民楼电动车充电消防管理中存在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琼山区大队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了解,本次火灾起火原因为李某某停放在二楼客厅的折叠电动车充电过程中线路故障引发。火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电动车燃烧后把二楼客厅区域熏得漆黑一片,部分物品也被烧毁,过火面积为4平方米。9月22日晚,因过失引起火灾的嫌疑人李某某已被送往海口市治安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为了做好群租楼电动车火灾的警示教育,琼山区政府于9月22日下午在发生火灾的群租楼前召开了现场会,现场会由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通过对电动车火灾的产生严重后果进行警示教育,各部门负责人零距离接触火灾现场了解火灾的危害,对下一步加强群租楼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等隐患排查起到了警醒作用。 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车着火,火焰燃烧速度快、火焰温度高、产生毒气可致死。大部分电动车起火的原因都是违规在楼道里、房间里充电。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醒各位车主,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电动车,更不要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记者计思佳通讯员王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