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消除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重大区域性隐患,连日来,三门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类场所,全面排查火灾隐患。经排查发现,亭旁镇亭山路合用场所、亭旁街合用场所、健跳镇文教路合用场所、健跳镇琴江路合用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三门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等法律法规,将亭旁镇亭山路合用场所等列为2018年度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对象,予以挂牌督办,同时面向社会公布曝光,明确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和隐患主体的整改责任,并限定其于2018后6月30日前整改到位。 此次曝光的3家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都存在三合一现象、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厨房与生产部位分隔不到位等消防安全隐患,危险性大,具有典型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曝光旨在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合力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整改整治。同时,便于广大市民了解自身周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