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现场 4月27日,杭州湾新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出租房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辖区出租房火灾主要责任人杨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决定。 2018年4月27日凌晨1点25分,位于慈溪市庵东镇海南村社北西区157号西侧一出租房发生火灾。杭州湾消防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3辆消防车17名消防战士赶赴现场扑救。经过消防官兵近半个小时的紧张施救,火灾被完全扑灭,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大队参谋立即会同区公安分局民警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房东杨某告诉执法人员,承租人员没有进行过消防培训。着火房间主要用于电动车停放、充电、杂物堆放,房东并无安装使用智能充电桩。 目前,起火原因及火灾损失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李某因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被杭州湾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承担由火灾引发的损失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