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督改隐患 检查举报点现场情况 近日,拱墅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临半路118号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8月15日上午,大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举报内容情况进行检查核查。 检查中,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发现该单位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以及室内停放电动车充电,经大队监督执法员现场核实举报属实,证据确凿。针对此情况,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受案查处,并再三提醒该单位在规定日期内进行整改,切实使单位消防正规化,消除火灾隐患。 在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的以据普法下,该单位负责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一定按要求立即改正,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自己与员工的消防意识,尽快将隐患整改完毕,以确保场所和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拱墅大队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举报人,并鼓励群众踊跃参与清剿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