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查现场 为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11月14日,台州消防支队三门大队依法对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的三门君泰商务宾馆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门大队消防监督员深入辖区高层建筑、老街、“合用场所”、出租房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在对位于海游街道的三门君泰商务宾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查,该建筑地上六层,该单位位于一至六层,营业面积约3665平方米。针对违法行动,大队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二阶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 消防提醒:处罚并不是目的,各单位责任人一定要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引起高度重视,要定期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及时落实整改责任,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