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范教育培训,严格考核发证,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日前,南平市消防支队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消防行业特种作业资格证专项治理行动。 明确任务,细化举措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时间从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两个阶段进行。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消防行业特种作业资格证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发证和信息查询。加强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消防行业特种作业资格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消防行业特种作业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加强组织、推动协作 支队根据辖区实际,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同时要加强与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并充分发挥投诉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严格督导、落实责任 支队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此外,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丽璇)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